湖北省卫计委亮出2016年“成绩单”
2月16日,在全省卫生计生工作视频会议上,朱淑芳主任回顾总结了2016年卫生计生工作。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实施“十三五”规划,持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卫生与健康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民生改善。
(一)深化医改持续突破。认真履行医疗卫生系统行业主管责任,积极推动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在改革医院工资总额核定办法、内部绩效分配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等方面均取得重大进展。认真履行省属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制定省医管委工作规程等制度,组织实施省属公立医院药品带量采购、院长目标年薪制、医疗价格调整等重大改革项目。积极配合做好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的“三保合一”。创新药品招采机制,完成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据统计,新一轮集中招标采购的入围药品价格平均降幅15%左右,片区带量采购平均降幅10%左右。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儿科、护理、住院诊察费等价格调整理顺工作,促进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价格体系和医院补偿机制。牵头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试行)》等政策文件,出台设立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打通农村和城市两个“最后一公里”、改革基层医保和基本药物制度等重大政策,形成基层医改的顶层设计和路线图,为新一轮全面深化基层医改打下坚实基础。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医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据监测数据显示,2016年全省公立医院药品耗材占比同比下降4.64个百分点,体现医务人员技术与劳务价值的诊察护理手术治疗等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同比提高2.51个百分点。三明市医改经验获得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计委肯定。
(二)补短板力度加大。制定《福建省“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规划总投资约640亿元,比“十二五”增长一倍。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产科、儿科、精神科、分级诊疗等卫生领域补短板项目建设,持续推进13个省卫生重大项目和130个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至2016年底,全省医疗机构床位达17.88万张,全省千人均床位数4.6张、医生数2.06人、注册护士数2.47人。实施医疗“创双高”建设,计划“十三五”期间,加强3所高水平医院、21个临床医学中心、60个临床重点专科的人才队伍、临床技术以及科研能力建设。12所省级医院启动了医疗联合体建设。推进城乡医院对口支援,2016年全省共有60多所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200所县级医疗机构。
(三)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深入实施改善医疗服务三年行动计划,推动“互联网+医疗”、预约诊疗、优质护理等便民惠民服务,开展“建设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优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选、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2016年全省二级以上医院第三方调查整体满意度达84.82分,满意率逐年提升。制定出台《福建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6-2020年)》。新建100多个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4个区(市)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省级评审,2名医护专家获得首届全国中医药教学名师荣誉称号,中药标准化3个科研项目被国家发改委立项,三明市列入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全省累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3406.63万份,电子建档率88.74%,覆盖面进一步扩大;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法定传染病发病率维持在低水平。完成省级卫生应急队伍建设任务,初步建成4类25支、覆盖全省的省级卫生应急队伍,成功举办“健康使命-2016”大型综合演练。及时高效开展强台风、泥石流灾害等灾后医疗卫生应急处置和防疫工作,有效保障城乡居民健康。
(四)计生服务管理不断创新。全面两孩政策稳妥实施,2016年全省出生人口56万人,比上年增加2.8万人。深化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改革,重点对县(市、区)实行省市联合考核。全省17个县(市、区)荣获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称号。实行一、二孩生育登记服务;将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纳入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范围,将有第三代(不限年龄)的特别扶助对象纳入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范围;全面实行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加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得到遏制;我省列入全国七个医养结合试点省之一;基本完成妇幼与计生技术服务资源整合;建立全省危重症孕产妇转诊救治网络和新生儿救护网络;加强再生育指导、咨询;加强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提高出生人口质量。
(五)行业管理持续加强。加强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全省新增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6731人、中级7113人、高级3458人,新增执业(助理)医师7407人、执业护士7556人,引进高层次人才56人,新增省级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青年拔尖创新人才17人,新评选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9人,新增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才9人、省级人才高地项目4个。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继续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工作。全省预防处置医患纠纷“五位一体”工作机制纳入法制化轨道,省政府颁布《福建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成功率达90.5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修订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疫苗省级集中采购、预防接种规范管理、加强疫苗冷链管理等工作。联合开展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强化医疗机构和计生服务机构监管。组织开展食品风险监测工作,加强医疗卫生、计划生育、饮用水、公共场所、消毒产品和传染病、放射卫生等监督工作。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持续深化,新选派援非医疗队赴博茨瓦纳、塞内加尔开展医疗服务,推动医疗机构组织专家赴瑞士、泰国开展高级别人才交流。(委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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