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心供氧系统设备招标-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小儿呼吸机采购及安装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7-02-16 23:23:30 点击: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 的 小儿呼吸机采购及安装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17)36号,招标编号LYZC-170136),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小儿呼吸机采购及安装
2、招标编号:LYZC-120136
3、项目为一个整包。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号
标的物名称
数量
总预算(万元)
1
小儿呼吸机采购及安装
1
48
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1
标的主要需求
项目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小儿呼吸机采购及安装
小儿呼吸机采购及安装
质保期:一年
响应时间:投标人保证提供 7×24 小时服务响应,中标人接到报修电话后,技术人员响应时间为2小时内上门服务。并在2小时内解决问题,如不能解决问题,须在一周内提供备用品
交货时间:要求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设备及系统安装和调试,并交付采购方正常使用。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试运行一个月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0%,余款10%在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的前提下无息付清。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是
是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至六款规定: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2.1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2.2投标人所投报的医疗器械应当是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2-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四、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1、按本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月 20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止;
地点: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整,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月 2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岳塘区书院路100号
联系人:邱琼
联系电话:0731-58669010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湘潭市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
联 系 人:罗婷、罗丹
电 话:0731-58610173 (办公) 0731-53283537(传真)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委托代理编号:LYZC- 号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页码
备注
1
2
3
…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磋商;(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小儿呼吸机采购及安装
2、招标编号:LYZC-120136
3、项目为一个整包。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号
标的物名称
数量
总预算(万元)
1
小儿呼吸机采购及安装
1
48
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1
标的主要需求
项目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小儿呼吸机采购及安装
小儿呼吸机采购及安装
质保期:一年
响应时间:投标人保证提供 7×24 小时服务响应,中标人接到报修电话后,技术人员响应时间为2小时内上门服务。并在2小时内解决问题,如不能解决问题,须在一周内提供备用品
交货时间:要求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设备及系统安装和调试,并交付采购方正常使用。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试运行一个月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0%,余款10%在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的前提下无息付清。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是
是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至六款规定: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2.1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2.2投标人所投报的医疗器械应当是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2-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四、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1、按本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月 20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止;
地点: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整,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月 2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岳塘区书院路100号
联系人:邱琼
联系电话:0731-58669010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湘潭市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
联 系 人:罗婷、罗丹
电 话:0731-58610173 (办公) 0731-53283537(传真)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委托代理编号:LYZC- 号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页码
备注
1
2
3
…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磋商;(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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